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

人大代表如何加强与选民的联系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   日期:2021-01-25   

  人大代表必须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这是由我们国家的政权性质和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群众是通过人大代表来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从法律地位上看,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他们的权利是由人民授予的,所以,他们理应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代表人民群众利益,表达人民群众意愿,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因此人大代表要增强代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尤其要通过代表联络站这一平台,自觉加强与原选区和人民群众(选民)的联系,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推进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贯彻实施。

  一、联系的主要内容

  1、宣传宪法和法律,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各种会议精神;

  2、了解和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听取和了解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

  二、正确处理好选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人大代表在联系原选区和选民时,一般不直接处理问题。对原选区和选民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的,可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或闭会期间代表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形式,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书面提出,由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并答复;

  2、对原选区或人民群众反映的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以在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和安排下,向有关机关、组织反映,有关机关组织应当及时处理并答复代表;

  3、对人民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不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的,或者是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人大的决议、决定不相符的,人大代表应当耐心做好说明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