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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提升认识、能力水平 增强监督实效

作者:区人大法制委   日期:2021-01-25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用好人大监督权,可以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快推进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项工作做好了,人大工作就有成效,就能得到党委的肯定,“一府两院”的认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一府两院”工作量大面广,如果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不仅被监督者穷于应付,监督者自身也会力不从心,导致因为求数量而轻质量,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改进监督方式,增强人大监督的创新,是人大工作永葆生机的源泉,要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不断探索改进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使常委会会议和视察、检查,评议等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提升监督水平。地方人大常委会要积极组织代表、人大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省、市、区级学习培训,立足在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抓住机遇,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大力弘扬学以致用之风。要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职责、一种精神追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力争成为一名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内行干部,不断提高把握形势、分析问题、建言献策、推进工作的能力。

  2、认识监督目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常委会必须强化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时刻把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呼声,作为安排和开展人大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真正做到为民讲话、为民用权、为民谋利、为民服务。要进一步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特别要关心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工作生活和合法权益,使人大真正成为联系群众、反映民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稳定的重要渠道。

  3、选准监督议题。准确把握地方人大履职的切入点与着力点,依法认真行使职权,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从实际工作来说,一是以提升发展质量为目标,促进区域经济稳步健康发展。人大常委会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要求,立足经济发展增长变化、结构优化等方面开展监督。要在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培养和形成新的增长点上下功夫。开展对国民经济运行、财政预算与决算执行、审计、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的专项监督,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促进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不断提升。二是以利民惠民为导向,推进民生事业不断改善。人大常委会要抓住关系社会民生的重点工作,组织代表深入开展视察调研,注重从调查研究中了解社情民意,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有效推进民生事业的协调发展。